生育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申领,核心流程包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和津贴拨付三个环节,需注意产假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以及单位垫付后医保基金结算的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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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单位需收集职工医保凭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章)、银行账户信息(首次办理需提供单位账户)。难产或多胎需额外提交手术同意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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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线下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 线上办理:通过地方政务平台(如湖北“鄂汇办”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系统自动校验数据,匹配成功即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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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拨付:医保基金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需按职工原工资标准补足差额(若津贴低于工资)或发放余额(若津贴高于工资)。部分城市(如深圳)支持按月自动拨付,无需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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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与条件:职工需满足连续参保满270天(部分地区要求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单位在职工生育后3年内(多数地区限180天至3年)提交申请。
提示:若单位未及时申报或账户错误导致延迟,职工可联系参保地医保局核查。男职工配偶生育可申领护理假津贴,但配偶本人无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