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生育保险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参保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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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选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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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 :自2025年1月1日起,这类人员需在参加职工医保时同步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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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扩展 :新增新业态从业人员及非蓉籍常住人口(需持有效居住证满1年)。
二、待遇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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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市平工资的350%计算。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8500 \div 30 \times 158 = 44766.67 \text{元}$$
(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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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报销
国内常规产检项目(如B超、唐筛等)累计报销上限1050元,直接从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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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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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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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定额报销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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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额外费用也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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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发放,用于产后营养或母婴用品购置。
三、申领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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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资格 :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灵活就业人员需15个月),且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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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项目 :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津贴及计划生育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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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材料需包含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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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州参保 :省内跨市州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补缴时限放宽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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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2024年已参保人员无需重复缴费,待遇连续计算。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群体可立即享受相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