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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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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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连续缴费期自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月起至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
二、不同生育情形的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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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早产/引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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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早产/引产: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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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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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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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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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7个月流产/引产: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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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内流产: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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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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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90天(含)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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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女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享受一次性补贴(具体金额需咨询当地部门)。
四、申领材料(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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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结婚证、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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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形需户口本、社保证明等。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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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津贴标准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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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年龄限制等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衢州市生育保险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