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省内转诊手续的要求,综合各地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否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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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诊需办理
在省内跨县(市、区)转诊时,需通过正规医疗机构开具 转诊证明 ,并到参保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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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县市内转诊免办
若患者在同一县(市、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无需办理转诊手续,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二、办理转诊手续的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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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的开具
由就诊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入医院需提供《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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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信息传递
转出医院将转诊信息发送至转入医院及参保地新农合管理部门,实现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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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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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或外出住院患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备案,非工作时间可通过电话或网络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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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患者需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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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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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转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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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诊: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参保地原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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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转诊:先自付15%,剩余部分按参保地原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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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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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诊需通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办理,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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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便于就医时直接结算。
建议办理转诊前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