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根据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农村医保(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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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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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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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南宁市医保办公室或官方渠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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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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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为6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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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的年度报销限额为1.8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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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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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若在南宁市外三甲医院就医,需办理转院证明并审核通过,报销比例可能降低至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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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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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自付15%,甲类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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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手术等费用有50元/项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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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提高至70%。
三、报销流程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等材料,由医保部门审核后按比例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南宁市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