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年来的政策调整,医保局与人社局的关系经历了以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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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合并历程
2018年,原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的医保、社保及医药管理职能整合,组建了 国家医疗保障局 (简称“国家医保局”),并不再隶属于原人社部。这一改革旨在强化医疗保障管理,形成“分管综合、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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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构设置
各地根据中央精神,将原社保局的相关职能划归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或保留地方社保局作为其下属机构,但两者已不再属于同一单位。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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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负责全国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基金监管等宏观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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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保局 :可能继续承担部分征收、管理具体事务,但整体上已纳入国家医保局的业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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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职能划分
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医保局不再隶属于人社局,两者属于 平级但分管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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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制定医保政策、药品价格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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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仍负责就业、人事、社会保障等传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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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保局与人社局已不再合并,而是形成了职能互补、分管明确的体制。未来是否进一步调整,需以国务院及中央机构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