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河南生育保险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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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需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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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支持
自2021年6月26日起,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等)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与一孩、二孩待遇标准一致。
二、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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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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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含生产当月),职工个人需连续缴纳满188天(含生产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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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按98天、难产(剖宫产)按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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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流产津贴等,均通过医保卡结算。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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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自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时,生育保险将纳入强制征缴范围,连续缴费满3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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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失业保险的衔接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待遇。
四、政策咨询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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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保部门需主动开展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如通过单位申报或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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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重大问题,可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确保在三孩政策背景下,职工生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