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所需材料因生育类型、户籍类型及特殊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分娩人员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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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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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需单位盖章,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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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妊娠周数、生产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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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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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需提供,未婚流产也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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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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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2023年后部分场景不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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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户籍:《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以及户籍地街道出具的《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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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产/流产人员所需材料
- 除分娩人员的基础材料外,需额外提供《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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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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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需在有效期内(部分场景已取消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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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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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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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由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可通过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
四、特殊情况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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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文材料 :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及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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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居住证 :持证者需额外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建议提前与单位HR或医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