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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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比例通常为 60%-80% ,具体由地方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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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约为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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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约为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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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约为 20% 。
二、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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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如X光、CT等,报销比例通常为 200元限额内全额报销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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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
起付线内按法定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部分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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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
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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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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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 :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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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8000元 :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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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 :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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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以上 :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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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不设起付线,按病种年度限额报销7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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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不同地区对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如5万元)或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如1.2万元)的规定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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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 :部分县市对超限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偿,最高限额不超过6000元。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地点和病情,结合当地最新政策计算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