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级
根据现有公开信息,中国省级医疗保障局的行政级别存在 正厅级和副厅级两种设置 ,具体划分如下:
一、正厅级医保局
目前全国共有 14个省份的医保局为正厅级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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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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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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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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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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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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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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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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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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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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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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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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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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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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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特点 :省级医保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由省委直接领导,属于高配级别。
二、副厅级医保局
目前全国有 7个省份的医保局为副厅级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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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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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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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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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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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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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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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特点 :省级医保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但行政级别低于正厅级,属于正常配置。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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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关系
国家医保局为副部级国务院直属部门,而省级医保局级别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央无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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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现象的合理性
部分省份将医保局设为正厅级,可能与当地医保覆盖范围、人口规模及改革需求相关,例如四川、广东等人口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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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信息的处理
截至2024年7月,仍有10个省份的医保局级别未公开,可能涉及机构改革过渡期或信息滞后。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供全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