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工伤发生时要求员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而非医保,主要原因如下:
一、两种保险的保障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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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专门针对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覆盖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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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在非因工疾病状态下的医疗费用,与工伤的因果关系无关。
二、法律依据与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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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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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使用医保的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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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工伤事实
若使用医保报销工伤医疗费用,可能被认定为“虚构非因工受伤”,涉嫌诈骗医疗保险基金,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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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可能通过让员工自费治疗并报医保,延迟或阻碍工伤认定程序,影响职工权益。
四、正确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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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就医材料
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就医,并要求单位垫付费用或自费,同时保留所有病历和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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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确认工伤后通过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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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即使单位未参保,也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已报医保”为由推脱。
总结
工伤医疗费用应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使用医保报销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并影响工伤认定。职工应依法维权,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