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级别、病种及保障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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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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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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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一级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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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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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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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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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00元(2023年10月1日起与普通门诊合并保障后最高1200元)。
二、住院待遇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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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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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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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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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群体 :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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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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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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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 :起付标准减少200-900元,比例提高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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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住院 :起付标准减少700-1100元,比例提高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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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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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19种) :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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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22种) :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执行。
四、其他专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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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专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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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分别报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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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验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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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检查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600元/人,不设起付标准,可与其他门诊待遇合并报销。
五、乙类医用耗材
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5%降低为10%。
总结
黔南州通过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及扩大保障范围,显著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例如,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整体提升至60%-90%,住院待遇年最高支付限额达50万元,特殊病种门诊年最高报销1.8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