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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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要求各统筹地区于 2019年12月底前 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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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 2019年12月中旬 :各统筹地区需完成相关信息系统调整,为年底前合并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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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目标
通过合并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并确保职工生育保障待遇不受影响。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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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但生育待遇保障水平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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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合并前已参保生育保险,合并后无需重复缴费,但待遇享受范围扩大至医疗保险统筹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