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福州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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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0.7%。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7%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个人缴费比例:0。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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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 具体数值:2025年福州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设定在最低2666.65元,最高则不能超过1333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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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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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 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通过以上标准,福州市确保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为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了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