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生育保险政策,流产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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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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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合规 :需符合国家和莆田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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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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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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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闽政通”APP → 进入“医保服务”板块 → 选择“生育津贴申领”功能 → 填写个人信息及生育相关材料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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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后可通过小程序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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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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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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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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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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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清晰、完整,格式符合系统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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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通常在分娩或流产医疗费用结算后开始发放,具体时间以医保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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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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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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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流产月份计算,满4个月流产42天,满7个月98天,不足4个月按15-30天计算。
建议办理前通过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