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改革始于1998年,以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正式在全国范围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现代医保制度,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关键改革节点包括1994年“两江试点”、2003年新农合启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建立,以及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推动体系整合,最终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
我国的医保改革经历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广的渐进过程。1994年,国务院选择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展“两江试点”,探索医疗费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模式,为1998年全国性改革奠定实践基础。这一阶段彻底终结了单位报销“打白条”的历史困境,通过社会共济机制减轻企业和职工的双重压力。
2003年起,改革向农村和非就业人群扩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财政补贴解决农民就医难题,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覆盖城镇非从业者,2016年城乡医保整合消除户籍差异。至此,全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成型,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标志着改革进入提质增效阶段。药品集采降低高值耗材价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全国跨省结算。近年来更通过预付金制度、丙类药品目录等创新,持续优化保障水平和服务体验。
经过近30年发展,我国医保制度已从“保基本”向“高质量”转型。未来将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通过智能监管、待遇清单等举措,构建更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为全民健康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