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由生育津贴和医疗补助金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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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定产假天数
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则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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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计发假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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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3个月(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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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3.5个月(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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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领取《独子证》:4.17个月(1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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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并领取《独子证》:4.67个月(140天)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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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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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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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或多胞胎 :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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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人工) :无直接补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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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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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起,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社保金融账户,建立预拨付机制,审核通过后预付50%,差额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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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包括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医院电子章《出院小结》、社保金融账户激活证明等,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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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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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保,需提供街道社区无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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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分娩费用补贴增加1000元(如单胎剖宫产6000元,二胎剖宫产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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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计算
假设某男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15000元,妻子顺产产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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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15000÷30×90=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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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金=2个月×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50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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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可领取48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之前规定,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