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前补缴
根据2025年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补缴工作已启动,具体规定如下:
一、补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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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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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补缴期 :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地区如山西、陕西等有此安排)。
二、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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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每人每年400元,含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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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2024年底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补缴可享待遇,超过90天按普通居民标准执行。
三、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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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等待期 :补缴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期间不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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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连续断缴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等待期≥6个月。
四、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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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出生当年未缴费可补缴,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按政策享受待遇,超过90天按普通居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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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动态调整前未参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补缴时个人自负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财政补助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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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可在线补缴2025年一季度,补缴后当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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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已实施(如上海、重庆、山东青岛等地降低费率),与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政策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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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断缴 :2025年重新参保的,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等待期(累计最多减少12个月)。
建议未参保人员尽快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渠道办理补缴手续,避免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