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生育津贴还叫退,通常是因为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存在“就高领取”原则,二者不可重复享受。若单位已垫付产假工资,社保发放生育津贴后需抵扣;若津贴低于工资标准,单位应补足差额;若多领或误领,则需依法退还。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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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的法律关系
生育津贴是社保基金对生育女职工的生活补偿,产假工资则是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根据《社会保险法》,二者只能择一领取,以较高者为准。单位若已垫付工资,生育津贴到账后需冲抵,否则构成重复发放。 -
需退还的常见情形
- 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到津贴:社保将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有权要求退回已发工资或直接抵扣。
- 津贴计算错误或多发:如社保核定金额有误,需退回超额部分。
- 不符合领取条件:未参保或缴费不足时违规申领,需全额返还。
- 处理流程与权益保障
- 核对金额:确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保留社保核定单等凭证。
- 协商退回:通过单位财务或社保窗口办理退款,若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 退税补充:若单位误将津贴计入应税工资,可在个税汇算时申请退税。
总结:生育津贴的退还本质是法律对权益的规范调整,确保福利发放公平。职工应主动核对发放记录,单位需明确账目流程,避免纠纷。若遇强制退款无依据的情况,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