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育津贴规定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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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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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及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登记结婚,生育行为合法合规。
二、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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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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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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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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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等):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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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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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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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例如:
- 上年度平均工资10500元/月,顺产178天:$10500 ÷ 30 × 178 ≈ 6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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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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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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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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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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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对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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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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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需参考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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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可报销。
五、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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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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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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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结婚证(需符合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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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流产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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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
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津贴一般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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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缴费中断但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仍可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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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时,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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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家庭可能额外享受育儿补贴(如二孩1600元/户、三孩3200元/户)。
以上信息综合自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