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及菏泽市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
法定退休年龄
-
男性 :累计缴费满30年;
-
女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
过渡期 :2025年底前,未达年限的统筹地区需完成过渡(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
-
退休后待遇
达到规定年限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医保待遇。
二、缴费中断后的待遇恢复
-
短期中断(≤3个月)
若参保人员因就业等个人状态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恢复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长期中断(>3个月)
-
若中断期间未缴费,需自续保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
若中断期间已缴费,视同连续缴费,无需额外等待。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制度建立前的法定工龄(如1970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
缴费基数与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与退休后待遇直接相关,未达年限需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以上政策依据山东省统一规定及菏泽市最新调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