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二胎生育无需办理生育服务证。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背景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废止了《独生子女证》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改为实施生育登记制度,统一发放《生育服务证》。
二、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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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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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可提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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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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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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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生育多孩,需额外提供《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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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政务平台(如“吉事办”)在线提交申请,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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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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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办理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填写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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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办理 :流动人口可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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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至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通常需2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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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生育服务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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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证件效力 :若已办理过第一胎生育服务证,二胎申请时可一并提交。
五、政策意义
生育服务证整合了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服务,未来可能实现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简化生育相关手续。
二胎生育无需再办理传统意义上的生育服务证,但需完成生育登记并获取《生育服务证明》以享受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