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使用,但需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就医个人账户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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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政策支持
截至2025年2月4日,全国已有14个省(江苏、河北、上海等)的117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异地就医结算。但其他地区尚未开通,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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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部分地区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渠道办理。
二、主要使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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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药店直接结算
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全国联网定点医院、药店可直接刷卡支付门诊费、药费及住院个人自付部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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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情况下,异地购药可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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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个人自付部分(如989.93元)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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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功能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医疗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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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异地就医备案、结算范围、额度等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当地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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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部分地区需在APP中开通“个账支付权限”,具体流程包括进入地方专区、修改支付状态、验证个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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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垫付问题
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开通地区的长期居住人员无需再通过现金形式接收个人账户资金,直接实现刷卡结算。
四、建议
若需异地就医,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确认当地是否开通了跨省共济功能,并办理好备案手续。若对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