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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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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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三级甲等医院1500元,二级甲等及以下500元,县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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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甲等医院55%,二级甲等及以下70%,县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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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费用自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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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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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一类)、500元(二类)、300元(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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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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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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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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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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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住院按上述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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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或临时外出就医未备案的,报销比例下调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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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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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类医疗机构55%,含降压/降糖药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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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46种病种统一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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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年度累计自付超7万元或门诊慢特病超1万元,超支部分按75%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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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建议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降低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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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但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2018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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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起进一步降低起付线并提高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8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