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已实现 免申即转 ,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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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人只需在新参保地完成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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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转移
原参保地医保关系将自动转移到新参保地,无需额外申请。
- 若原参保地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系统会自动划转至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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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转移接续后,参保缴费年限将自动累计,待遇享受无缝衔接。
二、办理时效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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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自新参保地参保登记完成次月起生效,系统自动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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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实现“零材料”办理。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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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异地居住时无需转移医保关系,待遇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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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当地医保网厅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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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业人员 :原参保地办理暂停参保后,新单位在转入地参保登记即可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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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随户口迁移自动转移,与职工医保流程一致。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自动报”“秒到账”的方式,大幅简化了省内医保转移接续流程,每年可减少参保人员跑腿8000次,显著提升服务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了衡水市、寿光市等地的具体实施案例,适用于河北省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