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报销起付线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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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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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1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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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4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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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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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部分政策):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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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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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更低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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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45%(含80元先行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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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部分药品报销比例提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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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 自2025年1月起,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8万元,超过部分可参与二次报销
二、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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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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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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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院: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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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较调整前降低7.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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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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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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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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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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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居民备案后,按就医地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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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费用,目录外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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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调整 :2025年7月起,门诊起付线取消,但存在300元累计起付门槛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