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南宁市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一、线上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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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 进入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医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身份信息并确认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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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 关注公众号→进入「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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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线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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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城市服务→社保→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提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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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信息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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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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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授权绑定
- 职工需通过「广西医保」公众号或税务平台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绑定」,绑定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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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 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代缴时,需在缴费页面选择被代缴人身份信息,确认险种和缴费年度后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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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余额使用范围
- 仅能用于缴纳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其他亲属需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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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 年度缴费通常在每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放,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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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缴费记录
- 可通过「广西税务」公众号或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缴费回单,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看。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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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未开通个账共济的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税务部门合作渠道(如银行、村委终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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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问题 :若遇平台故障,可联系税务部门或医保机构咨询。
以上方法综合了线上便捷操作与权威渠道保障,建议优先使用微信公众号或税务平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