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广州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允许使用情形
-
支付本人及直系亲属医疗费用
包括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
支持家庭共济功能
广州率先推行医保家庭共济账户,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绑定“亲情账号”实现个人账户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绑定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授权范围需明确。
二、禁止使用情形
-
公共卫生费用及非医保范围支出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异地就医及大额报销
仅限在广州市内使用,异地就医或符合大额报销条件的费用需通过其他渠道申请。
三、操作注意事项
-
绑定流程 :需通过广州医保中心或线上平台提交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
费用限额 :个人账户有年度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
时效性 :授权需定期续期,过期需重新办理。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及广州市医保局最新通知制定,确保覆盖门诊、药店购药等核心需求。
广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合规范围内可灵活用于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医疗相关支出,家庭共济功能进一步扩展了账户的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