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的使用和报销流程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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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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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刷卡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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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二级及以上医院需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费用明细等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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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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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乡镇卫生院:按比例报销(如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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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起付线350元,起付线上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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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医院:起付线700元,起付线上按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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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报销
- 重大疾病(如糖尿病、肿瘤等)可申请门诊大病统筹,年累计300元起补,封顶1万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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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居民 :门诊30%、住院70%(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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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居民 :住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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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县外医院 :起付线700元,按40%报销。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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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 :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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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治疗建议书等。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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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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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出院时由医院直接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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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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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跨县就医需在县级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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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大病报销年累计1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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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比例 :门诊处方药费需控制在15%以内。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