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西医保在广东(包括深圳)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一、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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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现全面覆盖
广东全省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覆盖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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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户籍人员
广西户籍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广东就医,可享受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直接结算待遇。
二、报销比例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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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通常为70%-95%,具体比例需咨询广东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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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广西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广东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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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原则
遵循就近就医原则,选择广东境内已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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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就医 :若在广东某地转院至其他城市医院,需提供转院证明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费用仍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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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垫付 :部分情况下(如未备案或政策调整),可能需要先自费垫付,回广西后再报销,但直接结算比例可能降低。
四、法律依据与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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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基本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依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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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议通过广西或广东的医保经办机构官网、公众号查询最新政策,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具体操作流程。
广西医保在广东(含深圳)的使用已实现全面直接结算,广西户籍人员就医报销比例较高且流程便捷,但需注意异地就医备案等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