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大病救助的“三次报销”主要指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二次报销及可能的商业补充保险。以下是具体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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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需提供参合证、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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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审核
村委会对材料真实性及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期不少于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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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复核
经村(居)委会推荐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复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将纳入救助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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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持救助资格证明到县级农易办结报中心提交材料,完成报销流程。
报销比例 :通常为总费用扣除门槛费、自费及超支费用后,按年龄调整比例报销(如75%+年龄×2%)。
二、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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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
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流程,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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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审核
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审核,超过免赔额部分按约定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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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
国家大病救助主要覆盖重大疾病,具体疾病范围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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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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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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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低保证明、特慢病证、银行账户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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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一般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90日内提交申请,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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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报销顺序
先通过医保报销,再申请大病救助;若参加商业保险,可在医保报销后申请商业险。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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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军人优抚 :需优先向民政部门申请专项补助,与医疗救助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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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纳入救助数据库后,符合条件的住院可直接享受救助,无需重复申请。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区工作人员,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