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
居民医保确实包含大病保险,二者共同构成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三重保障”。具体说明如下:
一、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的包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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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
居民医保通过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共同构成基础医疗保障,大病保险作为其拓展部分,对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仍需承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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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保障范围
参保居民无需单独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由医保基金统一划扣。
二、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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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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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普通人群1.3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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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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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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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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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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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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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40万元,困难群体无封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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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覆盖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费用,且不限病种。但丙类药品、特殊门诊等费用需通过其他渠道报销。
三、特殊群体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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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 :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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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患者 :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2万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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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存在报销额度差异,实际自付比例需结合两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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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30万元,后续费用可能由医疗救助或商业补充保险覆盖。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政策,及时咨询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