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主要包含25种重大疾病,具体如下:
一、恶性肿瘤(13种)
包括肺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含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肝癌、脑瘤等。
二、急性心肌梗塞与脑卒中后遗症
急性心肌梗塞(心梗)及脑中风后遗症(如瘫痪、认知障碍等)属于大病医保范畴。
三、重大器官移植术
包括肝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等需异体手术的病种。
四、终末期肾病
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透析或肾移植的患者。
五、其他严重疾病
涵盖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脑梗死、脑梗死后遗症等。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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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不包含部分早期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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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中风后遗症需为永久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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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术需明确异体移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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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特定病种有年龄限制(0-14周岁)。
需注意,大病医保的覆盖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