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25年,女性20年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退休后医保待遇的享受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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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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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0年 。
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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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即个人缴费部分)不少于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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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 15年 。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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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 :按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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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 :需在本市实际缴纳或补缴满 10年以上 (男性)或 15年以上 (女性),且满足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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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需同时满足缴费年限条件。
四、未达标处理方式
- 若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需 一次性补足 所差年限的医疗费用,补缴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五、法律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制定,确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
(注:政策调整以北京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