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医保政策,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的返还情况如下:
一、返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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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比例
广州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比例统一为 4.1% ,且与在职人员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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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基数
返还金额以 广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基数计算,而非个人缴费基数。例如,若基数为10000元,则每月返还金额为410元。
二、实际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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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基数为10000元 :每月返还金额 = 10000元 × 4.1% = 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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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月养老金为3000元 :实际到手金额 = 3000元 + 410元 = 3410元
三、政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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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缴费金额无关
返还金额与在职时缴费多少无关,实行“同等待遇”原则,旨在体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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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扩展
2025年医保改革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且允许用于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医疗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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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选择继续缴费(如按最低档6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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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60%缴费比例缴纳时,个人账户无返还(仅保留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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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4%缴费,则完全失去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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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年限不足25年,需补缴满25年才能享受月度返款。
广州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存在返还,且返还比例与在职人员一致,体现了医保政策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