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备案,直接结算或自费后报销
上海医保在外地使用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及参保类型选择合适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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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窗口办理异地备案,支持自主备案或单位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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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二、异地就医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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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通异地就医服务的城市
上海医保卡可在浙江(杭州、嘉兴等12个城市)、江苏(镇江、常州等6个城市)、安徽(马鞍山)、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直接刷卡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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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通服务的城市
需先自费就医,出院后携带医疗费用明细、住院报告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三、费用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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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支持的城市中,门诊和部分住院费用可现场通过医保办公室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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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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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个人垫付,出院后提交材料至单位,由单位定期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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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一般可现场结算,具体以医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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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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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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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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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用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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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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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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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申报表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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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性
部分城市需定期确认异地就医资格,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建议办理长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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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按就医地医院级别执行报销标准,与参保地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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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
急诊或转诊人员需提供急诊相关资料办理临时备案。
六、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到无法实时结算的情况,应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机构沟通,避免重复垫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