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 不设档次 ,其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均与缴费基数挂钩,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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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新增职工以当月申报的收入总额为基数。
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则分别按300%和60%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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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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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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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14%缴纳养老保险,6.85%缴纳医疗保险,0.32%-0.8%缴纳失业保险(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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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 :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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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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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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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无起付标准,普通门诊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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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连续住院超过90天重新计算起付标准,精神病专科住院可免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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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年度累计自付超过2万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2024年最高支付限额456,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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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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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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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根据缴费年限领取基础养老金+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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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按行业划分八档费率,费率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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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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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强制档次划分 :广州社保(包括职工医保)不区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等档次,待遇均与缴费基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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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每年根据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2024年职工医保上限为29,979元,下限为5,9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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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政策 :特殊时期(如阶段性惠民政策)可能调整缴费标准及待遇,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广州职工医保通过调整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实现社保权益的动态适配,无需参保人员选择不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