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北京医保已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授权外地直系亲属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或药店购药费用,但需注意三点核心限制:①仅限个人账户余额共享,统筹基金不可共用;②使用范围需符合就医地医保目录;③年度支付上限为5000元。
具体使用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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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操作规范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异地就医备案”模块,选择“为家庭成员备案”。需上传亲属身份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填写就医地信息。备案生效后,亲属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
适用场景与支付限制
- 门诊费用:支持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结算,例如慢性病药物购买、基础检查项目等。
- 药店购药:可在备案地医保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但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非药品类不可使用。
- 支付额度:每位参保人每年最多为3名亲属提供共济支付,单人年度限额5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
资金结算逻辑
- 亲属就诊时优先使用本人医保账户(如有参保),不足部分从授权人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扣除。例如:某次门诊费用200元,若亲属账户余额为0,则直接从授权人账户划扣。
特别提示:家庭共济仅解决“支付渠道”,不改变医保待遇属地原则。亲属若需住院治疗,仍需按原参保地政策报销。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并保存好收费票据,便于后期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