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异地报销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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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类型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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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医疗机构
全国13个市已开通140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
二、报销比例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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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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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例如南京60%、40%、35%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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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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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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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4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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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普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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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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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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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部分,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至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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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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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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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人员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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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需提供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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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与垫付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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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保卡刷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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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报销 :先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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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可线上提交票据,10个工作日内到账。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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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跨省就医按就医地药品目录执行,但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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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或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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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未备案直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急诊除外。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