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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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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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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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55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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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 :2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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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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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二、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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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4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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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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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40万元
三、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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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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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6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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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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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无统一限额,超过1.4万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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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 :本校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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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每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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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差异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封顶线为24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200元但报销比例65%
以上政策适用于非大学生群体,大学生门诊待遇需参考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