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门诊可以报销,且报销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包括普通门诊、慢特病及“两病”用药,报销比例最高达92%,年度额度可达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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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86%、89%、92%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且个人账户可实现省内共济使用。 -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可报销60%,年度限额350元。针对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55%,年度限额150-250元。 -
门诊慢特病保障
覆盖37种慢特病病种(如恶性肿瘤、高血压等),报销比例不低于60%,无起付线,部分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合并计算。 -
报销流程简化
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也可实现直接报销,2024年黄石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增长超90%。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额度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医疗机构等级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