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国家医保“三目录”为核心,涵盖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大类,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部分自付,目录外费用一律不报。具体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医院级别及异地就医情况而异,住院费用起付线最低100元、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门诊慢特病保障覆盖46种疾病,罕见病特药报销比例最高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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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核心依据“三目录”
医保基金仅支付目录内费用,包括:- 药品目录:3088种西药和中成药(甲类全额报销,乙类需自付5%-20%),892种中药饮片按甲类管理。肿瘤、糖尿病等创新药通过谈判纳入,平均降价61.7%。
- 诊疗项目:临床必需且定价规范的项目,如手术、康复训练等,美容、整容等非治疗性项目不报。
- 服务设施:住院床位费可报,急救车费、陪护费等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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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销规则
- 住院费用:职工医保在三类医院报销85%(起付线100元),居民医保在一类医院报销60%(起付线1000元)。
- 门诊待遇:普通门诊报销55%-60%,“两病”门诊用药报销60%,46种慢特病全省统一报销标准。
- 异地就医:备案后省内就医不降比例,跨省转诊报销55%,未备案自行外出就医下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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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不予报销的情形
包括工伤第三方负担、公共卫生项目(如疫苗接种)、境外就医、健康体检、美容养生等,目录外药品(如减肥药、解酒药)及超限价部分均需自费。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山西省医保局官网查询具体目录,住院时注意区分“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2024年起门诊诊察费纳入统筹报销,每次挂号少付3元,进一步减轻负担。建议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优先选择目录内药品和项目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