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医疗互助保险的报销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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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覆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起付线至封顶线)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比例核算(普通职工20%,劳模/特困职工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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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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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续每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扣除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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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至5万元部分按40%报销,5万至10万元按60%报销,10万至15万元按80%报销,最高报销额分别为2万元、3万元、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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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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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费用可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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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获额外85%-95%的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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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限额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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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限额 :部分地区对门诊、急诊等累计报销金额设限(如湖南省合同期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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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补助 :确诊15类重大疾病后,根据病种可获1万元至1.1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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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障 :因意外导致残疾可获2万元补助,身故可获4万元至8万元补助。
三、报销流程与材料
需提供住院费用清单、缴费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支持出院结算直接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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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和限额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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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需通过大病保险或补充医保进一步报销。
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政策,实际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