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地一致
根据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标准与本地一致,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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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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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产检:定额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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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检查:每次500元(不同级别医院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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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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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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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000-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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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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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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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视费
- 单次限额15元,累计不超过30元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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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70%-90%(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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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70%-100%发放,通常为1000-3000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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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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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医保卡》《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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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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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通过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或武汉人社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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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产假满30天内办理结算
四、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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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非长驻外地职工因个人原因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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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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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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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挂钩,工资基数按参保地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自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及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