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育险报销条件和标准明确:参保人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缴费满6个月,市内定点机构生育可享100%报销(含妊娠并发症),异地需备案,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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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开具《中山市生育待遇计生登记确认表》。
- 生育上月需正常缴纳医保,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足6个月无待遇;满6个月未满12个月按30%支付;满12个月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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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 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娩费、手术费、药费及妊娠并发症治疗费,医保目录内费用100%报销,无起付额和封顶线。
- 异地生育:备案后按定额报销(未备案仅报50%),超定额部分按医保规则结算。
- 计划生育手术:如结扎、流产等,医保目录内费用100%报销,无需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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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 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30天,多胞胎每胎+15天)。
- 津贴由单位申领并补足与原工资的差额,失业人员领取期间可同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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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
- 需提供医疗收据、诊断证明、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线上通过“中山医保”公众号或粤医保小程序申请,线下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示:2025年三孩政策已纳入报销范围,建议产前完成选点登记并备案异地生育,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