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覆盖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2024年新规将报销标准提高20%且取消结婚登记限制,多胎分娩每胎额外补助200元,危重孕产妇可享医保待遇。
- 报销条件:需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仅享受医疗费报销。2024年起取消结婚登记限制,参保即可申请。
- 医疗费标准:阴式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2400元、一级1800元;剖宫产三级5400元、二级4800元、一级4200元。产前检查费补贴960元,超定额部分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生育津贴计算:按单位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正常产98天,难产+15天/胎),不满12个月参保者由单位支付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不享津贴。
- 材料准备:需计划生育证明、出生/流产证明、身份证及单位社保申报表,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
提示:政策优先保障危重孕产妇,并发症医疗费按职工医保报销。建议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费,个人保留完整票据以简化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