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涵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如CT、彩超、核磁共振等检查项目,血常规、血糖等检验项目,以及因高血压、糖尿病、发烧、感冒、胃痛等疾病在门诊就医时医师所开具的药品费用均可报销。
报销范围
- 药品费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可报销。
- 检查费用:包括CT、彩超、核磁共振等门诊检查项目。
- 检验费用:如血常规、血糖等常规检验。
- 治疗费用:因疾病在门诊就医时,医师开具的治疗项目。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70%,社区卫生机构为90%。
- 退休人员: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85%,社区卫生机构为90%。
- 普通门诊共济保障: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职工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报销限额与起付标准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200元,退休人员为1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3000元/年,退休人员为4000元/年。
温馨提示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当地医保政策核实具体细节,确保充分享受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