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二档生育险产检报销标准如下:
一、产前检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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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支付标准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 2000元 。该费用包含孕早期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B超等)及常规产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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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若产前检查费用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将不予报销。例如,某项检查费用为3000元,则仅报销2000元,剩余1000元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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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部分基础检查项目(如尿HCG、心电图等)可能免费,但需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清单。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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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与产检报销无关,但符合条件的深户职工可申请,金额约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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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部分医院可能需提前确认是否在报销范围内。
建议参保人员在产检时出示社保卡,并提前咨询医院确认具体项目是否在报销目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