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同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为参保人提供了便捷的报销服务,但需注意报销比例和备案要求。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报销比例
- 住院费用:在省内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
- 急诊抢救费用: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
- 临时外出就医费用:除急诊抢救外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费用,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
2. 备案要求
- 备案类型:参保人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备案类型,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
- 备案方式: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等材料。
3. 直接结算与现金报销
- 直接结算: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可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但门诊费用暂不支持直接结算。
- 现金报销:未实现直接结算的费用需回深圳或通过省外受理网点提交报销材料。
4. 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等。
- 特殊提醒: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报销比例与市内就医一致。
通过合理备案和了解报销政策,深圳社保参保人可更高效地完成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访问其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