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就诊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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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乡级卫生院
报销比例60%-70%(不同地区略有差异),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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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卫生院
报销比例40%-60%(部分地区如兴塔镇卫生院对60周岁以上老人额外补偿10元/天,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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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30%-5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项。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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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镇级卫生院
报销比例60%-80%(部分地区如兴塔镇卫生院对60岁以上老人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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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60%,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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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50%,起付线1000元。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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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个人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开始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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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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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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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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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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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
如癌症、尿毒症等门诊费用可报销60%-80%,住院费用参照大病补偿标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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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例如乡级100元、县级500元、市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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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每年累计最高报销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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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费限额 :村卫生室10元/次、乡镇卫生院100元/次、二级医院200元/次、三级医院200元/次。
五、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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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合作医疗证、医疗费用单据、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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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次年1月内办理上年度结算,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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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赔付:根据当地政策审核后拨付报销金额。
以上比例和标准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以参保地官方文件为准。